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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July 20, 2010

面紗禁令

法國國會大比數通過,禁止少數族裔婦女在公共場合戴面紗。

針對伊斯蘭婦女。嚴格來說,法國禁的是面紗連長袍一大件的遮蔽物。在印度、巴基斯坦、印尼和馬來西亞,這種物件叫「博卡」( Burka),可作雜色。但在阿拉伯半島,像沙地、也門、杜拜、巴林,同一種面紗長袍,只作黑色,叫「阿拜亞」( Abaya)。只頭部遮蓋面容的,叫「尼克布」( Niqub)。

禁是應該的,今天的世界,電子時代,街道、商場、電梯,全是攝錄機。法國要維護國家安全,機場移民局海關,人人披一件黑紗,變成蒙面大俠,若有人在巴黎鐵塔下放生化彈,即使拍到了恐怖份子行蹤,往哪裏抓人?

禁止伊斯蘭婦女公共場合戴面紗,是為了保障少數族裔,以免被別人栽贓。英國曼城就有一伙劫匪,冒充伊斯蘭女人,為首的一個,明明是洋漢,卻假扮成沙地阿拉伯一身黑的婦女,戴上面紗,掩護四名同黨進銀行搶錢,像 Mr Bean的情節,很搞笑。

戴一塊面紗,只露兩隻眼睛,走在街上,像白日見鬼,自由社會,要保障孩子,小孩看見嚇得大哭,以為「鴉烏來了」,為了兒童身心健康,第一條,就該禁。

沙地阿拉伯在沙漠,平均氣溫攝氏四十五度。一身披黑的女人,招搖過市,看着都替她覺得熱。還有,走進食肆,怎樣吃飯喝水?是揭開面紗,呷一杯可樂,再遮回,面紗和餐巾兩用,也兼抹嘴巴?

還有,走進社會工作,要見工的,僱主請這位女士坐下,請她揭下面紗露露尊容,是冒犯了她的本尊,還是犯了性騷擾罪?如果她堅持不揭,僱主不請了,是不是告到平機會?

世界已經夠亂,偏偏有多閒人為這個世界添煩。什麼「文化多元」,即 Multi-culturalism,純粹胡扯蛋。不喜歡的話,搬回阿拉伯住好了,七月的康城,許多男女天體裸泳,偏要一身黑袍下水,遠遠像大海中多了幾隻黑蝙蝠,太掃興了嘛。

衣着打扮,是人的自由。把面蒙起來,露一對眼睛,在技術上,不是一種衣着。法國要解放伊斯蘭婦女,她們說是壓制人權。當初中國迫令小腳女人放足,男人剪辮子,也有人反抗的,說是妨礙了他們的「自由」。鎖鏈戴慣了,解放就變成束縛,束縛反倒是自由,這種邏輯,香港人開始明白了。

(陶傑)2010年07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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